2013年3月20日,阿联酋标准计量局(ESMA)发布第G/TBT/N/ARE/151号通报,通报了家用制冷器具的能效标签法规草案UAE.S 5010-3:2013《标签 家用电器的能效标签 第3部分:家用制冷器具》。这是自空调、洗衣机和干衣机之后,阿联酋拟发布的第三项能效标签法规。
通报法规草案涵盖了进口至或在阿联酋制造的容量不超过1500升的全新家用冰箱、冷柜和冷藏冷冻箱。本法规适用于电网电源供电的独立式或内置型家用制冷器具。预期用于工业或商业用途的制冷器具在本法规的管制之外。预期用于冷藏食品之外物品的制冷器具不属于本法规管制范畴。
本法规草案中规定的能效要求,如技术参数、器具类型、计算方法基本与欧盟相同、其中阿联酋对家用制冷器具的能效等级如表1所示:
表1 阿联酋对于家用制冷器具的能效等级
星级指数 | 能源效率指数(EEI) | 对应欧盟能效等级 |
5星级(最高效率) | EEI<33 | A++和A+++ |
4星级 | 33£EEI<44 | A+ |
3星级 | 44£EEI<75 | A和B |
2星级 | 75£EEI<110 | C和D |
1星级(最低效率) | 110£EEI<125 | E |
从表1可以看出,阿联酋对于冰箱的能效等级借鉴了欧盟的能效等级,最高级5星级相当于欧盟的A++和A+++,5星相当于欧盟的A+,3星为欧盟的A和B,2星为C和D,最低等级1星相当于欧盟的E。
能效标签如下图所示:
能耗测试方法标准为UAE.S 62552:2013《家用制冷器具 特性和测试方法》。
本法规涵盖的家用制冷器具应符合阿联酋合格评定制度(ECAS)下低电压设备(LVE)计划规定的要求,并获得有效的合格证书(CoC)。阿联酋合格评定制度是由ESMA对管制产品执行的认证制度。在该制度下,产品根据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评估:具有有效贸易执照的制造商/贸易商/供应商通过产品认证程序获得ESMA的许可;产品注册的责任方向ESMA提交ECAS申请表(完全填满)、有效的ECAS符合性证书和有效的性能测试报告;ESMA会处理申请,并根据法规中给出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评估提交的文件;ESMA评估并给产品分配适合的星级,然后通知申请者;产品注册(提交完整申请文件后)时间为一周(5个工作日)。
标志和使用说明书以及随附产品提供的能效标签应包括阿拉伯语。面向直接用户或消费者的警示性和/或任何安全警告也应用阿拉伯语。产品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被视为冒犯伊斯兰宗教的资料、描述性图像或定义。有关标志和使用说明书的附加要求在标准UAE.S 62552:2013中规定。
此外,通报法规草案还规定了电气安全、测试电压和频率、气候类型、插头要求等国家差异,以及市场监管、各方职责和罚则等内容。详情请参见“家用电器”专题的阿联酋家用冰箱能效标签法规草案网页。